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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學分班

 

招生說明

壹、招生對象
本系提供【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】社工學分班,凡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取得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者(不含同等學力),得報考本系。
修畢本學程者,得具有報考社會工作師資格。

貳、修業年限及應修科目
一、本學制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,不得延長修業,修畢規定應修科目及學分成績合格者由本校授予學士學位(學位證書上將加註「學士後多元專長」字樣)。
二、在學期間如因工作或特殊原因無法於某學期就讀,無須辦理休學,惟該學期仍需計入修業年限。
三、本學制不包含實習課程,但可加選實習二(160小時)、實習三(320小時)課程,惟須依本系規定修畢相關課程後方得選修實習課程。

參、上課時間
一、本學制學生應於本校進修學士班隨班附規定應修科目,若有需要可至日間部學士班修課,惟日間部修課學分數不得超過該學期修課總學分的三分之一。
二、本校進修學士班於每週一至週五晚間18:30~21:50,及週六白天;日間部學士班上課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8:10~18:00。
三、其他招生相關事宜,詳情請見本校招生考試資訊網https://recruit.usc.edu.tw/?page_id=2883

 

簡章公告

113學年度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招生簡章

 

 

應修課程表

113學年度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計畫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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