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度原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徵才資訊
一、依據:
二、職稱及名額:
(一)職稱:社工督導人員
(二)名額:1名(正取1名,備取1名,候用期限三個月)。
三、工作場域:以「行動辦公空間」之概念巡迴督導原家中心,
四、工作內容:
(一)辦理及執行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計畫。
(二)辦理計畫業務聯繫、考核、核銷、結報等相關行政作業。
(三)以巡迴督導方式輔導原家中心,審視社工人員個案紀錄、
(四)作為廠商、在地其他民間團體與承辦機關內部單位間之溝通、
(五)社工督導與廠商行政人員為合作夥伴關係,
(六)督導訪視原家中心實際執行情形,
(七)遇重大事故及災害事件時,
(八)其他中央及本府交辦事項。
五、資格條件:報名資格:
具原住民身分,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:
(一)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,
(二)擔任社工人員(師)滿2年以上,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:
1.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,
2. 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證照。
六、僱用期限: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七、薪資待遇:
(一)月薪:比照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.0(
(二)年終獎金:1.5個月薪資。
(三)族語加給:
1. 中高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2,000元。
2. 高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2,500元。
3. 優級每月核予該語加給3,000元。
八、報名方式:
(一)報名期限: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,限通訊報名。
(二)應備文件:以下均為影本,並於面試時攜帶正本複驗。
1. 報名表。
2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戶籍謄本影本。
3. 學經歷證明文件。
4. 汽機車駕照。
5. 資料切結書。
6. 其他(相關證照、原住民身分證明,族語能力證明)
(三)報名方式:郵寄(請於信封上註明「
九、郵寄地址: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社福科林小姐收(
十、徵選方式:由本局依附件2「
十一、其他未盡事宜:
(一)錄取人員如經查證資格不符或有偽造情事者,取消錄取資格。
(二)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局規定辦理。
詳細資訊參閱連結及附件 https://www.ipb.ntpc.gov.tw/infor_detail.php?p_id=178&id=3864&flag=menu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