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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任職單位: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
二、職  稱:聘用輔導員(預估缺)
三、薪    點:328-344薪點,約新臺幣45,624元-47,850元
四、名  額:1名(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)
五、性  別:不限
六、工 作 地:臺北市
七、上網期間:114年9月5日至114年9月14日。
八、資格條件:
(一)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。
(二)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,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、第28條不得任用、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、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。
九、工作內容:
(一)性騷擾防治法調查、裁罰、查核、宣導及教育訓練等相關業務。
(二)本市婦女福利機構性騷擾防治推動相關業務。
(三)推動性別平等、反歧視等性騷擾防治相關業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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